计划免疫规划科工作职责
1 、根据上级提出的免疫规划、策略和技术规范,结合我县实际情况,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县免疫规划工作目标、规划、策略和措施;检查、督导、评价和反馈执行情况,及时向上级报告和采取纠正措施。
2 、提出工作经费预算草案;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冷链设备和接种器材补充、更新计划,指导本县的冷链管理工作。进行冷链系统的监测及冷链设备的检查、维修和保养。
3 、制定本县第一类疫苗使用、分配计划,进行疫苗管理。
4 、指导和参与接种率常规报告、监测和分析评价。
5 、指导预防接种服务和实施预防接种安全注射,做好检查、督导和监测工作。
6 、组织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疫情报告、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、疫情处理、实验室监测,以及免疫成功率和人群免疫水平监测工作。
7 、指导参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、调查和处理,以及其他与预防接种活动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。
8 、组织开展健康促进、健康教育活动,对全县专业人员进行培训。
9 、收集与计划免疫有关的人口、气象、科技信息等资料。
10 、加强调查研究,总结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经验和问题,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,提出改进建议。 |